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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訓]準備簽約標準守則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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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林峻央 於 2020-9-30 16:01 編輯

東森美美各加盟店 簽約準則(總店章)公司規定
(一)代書尋找
1.物件約定簽約請先告知店長,並由各店店長指派代書
            (店長指派根據案件難易度.分配原則及安全角度)
2.代書儘量以特約代書為優先選擇

(二)簽約前
1.請準備當日最新謄本資料或連繫代書準備
2.請再次詳查增值稅與買賣雙方所提之條件
3.請提早與雙方再次確認今日簽約時間
4.若須店長配合談判請儘早與店長約定時間
5.請提早六十分鐘抵達公司,整理簽約室以及開冷氣.茶水
6.若要履保要事前告知代書準備(或與店長告知安排)

(三)簽約中
1.買方賣方經紀人非緊急事件不得離開簽約現場.
2.簽約當中 買賣雙方經紀人須陪同雙方了解合約內容與細節 
3.簽約當中 影印事項雙方互相幫忙 不得同時離開現場

(四)簽約後
1.請收齊買賣合約書,並由開發專員負責填寫成交記錄單.
2.請繳回服務費確認單給店長.
3.請將買賣合約書,整理並放於成交記錄箱中.
4.請通報各店長,並發布成交簡訊賀成交.

(五)代書承辦開始
1.每1週聯絡代書一次承辦案件進度
2.每週隨時查看代書傳真回報記錄表
3.每週告知買賣雙方目前承辦進度狀況

(六)借屋裝修
1.遇有借屋裝修之情事,需在雙方同意下簽立借屋裝修同意文件!

(七)完成買賣之後切記事項
1.一定務必要跟客戶抱持連絡!不要讓她認為只剩下代書再服務
           然後我們完全都不關心,這是最多客戶來電反應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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