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證制度說明
履約保證(英文:Escrow)依據韋伯字典的解釋,英文「Escrow」指一種代管契約, 由買賣雙方的第三方保管某特定文件、契約、金錢、證券或其他財產,當特定條件 成就或法律事件發生時,該第三人即將其保管物交給特定之人。目前常使用於EBay網拍及房仲業者。
履約保證之功能
買賣過程中,由不涉及交易利益的公正第三人介入交易過程,依照買賣方的買賣契約書, 暫時託管買方價款、賣方文件,待雙方契約條件達成後,始依買賣契約書之約定交付予 各別當事人。若交易過程中,遇有違約情況,我們會依照買賣契約書所載辦法辦理返還價金 或停止產權移轉等措施。可確保買賣雙方在不動產交易過程中對買賣價金的應有權益, 並有效防制惡意的詐害行為。如下圖所示: 保障買方 簽立買賣契約後,如果有可歸責賣方之因素,導致買方無法得到產權及完整取得房地 並解除買賣契約時,就由我們將買方已給付之價金返還給買方。這樣可以確保買方在 依約履行卻未能取得房地時,能完整取回已支付之全部價金。
保障賣方 賣方依約將產權移轉至買方名下前,如果有可歸責於買方的因素,導致解除買賣契約時, 即由我們依據買賣契約書的約定,結算專戶價金後交付賣方沒收。如果產權已經移 轉至買方名下,因為買方之因素,導致賣方拿不到尾款並解除買賣契約,而且無法回復 產權至賣方名下時,就由我們代替買方負擔未能給付之價金。
價金管理 -買方所給付的價金應存匯入指定的信託專戶保管。 -除非買方同意,否則賣方不可先行動支任何信託專戶內的價金,如經同意動支的價金就不在 保證範圍內。 -買方若不需辦理貸款,請在地政士依約辦理繳稅前(完稅階段)將價金尾款全數存匯入信託專戶。
買方若需辦理貸款,除貸款額度外其他差額價金應於上述時間一同存匯入信託專戶。 -信託專戶價金的撥付是由金融機構的信託專戶依約以電子轉帳方式,逕行匯入當事人指定之帳戶, 不用其他方式交付。
以下為詳細流程圖 可透過店長解說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