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新人訓]專任合約的好處 [打印本頁]

作者: 林峻央    時間:
標題: [新人訓]專任合約的好處
本帖最後由 林峻央 於 2020-10-12 10:19 編輯



專任合約的好處(新增補充內容,快速學會使用)
房仲開發話術 ! 專任委託的好處-所有同仁必背的應對準則
1. 專任委託所以專責專賣,如果在不動產的過程中簽訂專任委託,有任何狀況可以找專人
   負責,隨時全天候有專人來為你服務把關,安心又安全。

補充: (專人負責才會有VIP的服務,就如同證卷交易員,五星級飯店管家,把您的家照顧好
   ,讓你有優質的服務)

2. 專任委託就是專案來處理,在銷售的過程中如有客戶一有喜歡,會馬上立即的與你做配合
磋商,同時將第一手的銷售資訊傳達給你,不像一般委託,還要先確認房屋是否還在銷售中?
不但延誤時間,而會讓買方對屋主的售屋誠意產生疑慮。

補充:(專任委託就是VIP服務,價錢統一,屋主通常會獲得較高的價格,因為不會同行、
中人破壞)

3. 專任委託有高品質服務,例如所有的高級品牌的商品也都擺在專賣店或精品專櫃,並且
做VIP的服務,只有低價商品到處在賣。

補充:(屋主請您試想,透過專任委託就如同把東西擺在精品專櫃,專人打扮包裝、照片
            美觀、房屋乾淨、賣相漂亮 專人對接服務 提高價值的最好的方法)

4. 專任委託不會一屋二賣或一屋多賣,因而不會造成無謂的消費爭議糾紛,避免一些不必要
的法律問題讓人煩心,買賣不動產安全措施很重要:買賣房屋不像在菜市場買菜買蔥,
要用有憑有據的器具表格,確認仳此的買賣權利及義務。

補充:(一般約常會有一屋二賣,
  比如今天A房屋收了斡旋還有差距沒跟屋主講,而B屋收了斡旋直接到底價,那A屋的客戶會罵死)
  比如今天A房屋收了斡旋,B屋知道了也趕緊去收了斡旋,造成一屋兩個人同時成交,結果屋主煩死
  比如今天甲客戶去看了A房屋這間房子,也看到B房屋有這間房子,同時跟AB兩間公司出價,一間
    少出20萬,一間少出30萬,這擺明了就是屋主還沒賣就虧大了
  比如甲客戶看到AB房屋都在賣這間房子,A屋開價998 B屋開價958,你看 還沒賣屋主就
    少賺了40萬,怎麼說都不划算)

5. 簽一般委託給很多仲介公司,現代的資訊網路資訊這麼發達,買方都知道屋主委託給
很多仲介在賣,反而覺得屋主很著急,趁隙進而殺價;此外,很多公司因為惡性競爭,
開價不一致,導致混淆市場資訊,就算找到喜歡的買方,他也大力殺價,最後損失的還是屋主。

補充:(買方都想撿便宜的心態,看到這間一堆公司在賣,出價一定低到很讓生氣,
             再者因為大家要競爭
    從開價開始就在互相競爭,開價越來越低 沒有考量到屋主的立場
    從底價開始就在互相爭取,底價越來越低 屋主被聰明的買方玩了一場)

6. 簽一般委託給仲介公司,對於公司的立場來看,也一定不會願意投資太多資源,
因為變數也大,有時只會做白工,徒勞無功的生意不會去做,只要他們不會願意提供
大量的人力、精神廣告等行銷通路,你的房屋銷售因此也大打折扣。

補充:(做生意的角色立場互換,一個是專賣一個是寄賣的,請問商家會怎麼推銷呢?
    從店家的立場來看,一個是專賣掌握進度,一個是做了心血可能白費,何者對銷售有利呢?
    從業務的立場來看,一個是專賣專責負責的案子,一個是有接就好累積庫存拼拼運氣,何為好?
    從店家成本來看,店家做生意要花成本,當然會花在對自己有利的物件上,
             你希望公司用力幫你賣嗎?)

7. 以員工的心態來看也是一樣,沒有專任委託,沒有人願意專心認真地幫屋主賣房子 ,
    不是漫不經心就是把案子擱置在一旁冰凍,甚至做為促銷的對象,因此而延宕時間。

補充:(以公司成交的物件比例來看,專約一般約的成交比率是7:3,因為投入的資源不一樣
   像我公司,在591刊登廣告限定刊登專任約,個人在自己平台打廣告也是專任約
   路邊貼小蜜蜂,也是專任約,我們刊登自由時報 聯合報公司也要求要刊登專任約
   會這樣,很簡單的角度就是"成本"因素)

8. 沒有專任的委託,就無法有大量統一售價的廣告,所以機會也少,而開放多家仲介公司
胡亂地削價競爭,買方也看的混亂,覺得房屋本身有問題有缺點,房子容易被賣爛因而滯銷乏人問津。

補充:統一售價是銷售商品的絕招,因為可以為屋主好好跟買方拉價,但若是一般約 要搶賣得快
   最快的都是犧牲屋主的價格去滿足買方,這樣對屋主好嗎?
   我們店長常說:一般約,通常屋主還沒賣,就準備賠錢了!他說,以一間房屋1000萬來說
   A店開價998,B店看到隔壁就開價988,C店是小品牌的店成本低就開價968
   D店是中人介紹,直接底價958開價,屋主還沒賣現賠40萬,你說划不划算?

9. 沒有專任委託,若是把鑰匙交給很多家仲介公司,因為人員的素質不一,隨意帶人進出你的房子,
你的個人隱私、生活品質、生命財產都沒有保障;如果是空屋情形,也沒有一個人有公德心,
真心照顧及愛惜你的房子,房屋賣相差,自然客戶也不會喜歡。

補充:店長常說如果是屋主自住,一般約很危險,因為店家很多人員很多,人員素質降低容易產生屋主生命
   財產上的安危,如果是空屋還好,若是自住女屋主在家,就很容易引狼入室造成自己的家庭被窺視
   讓有心人藉此機會打探屋內情況,造成生命財產的隱憂.
   之前591就有兩三件因為屋主自租引起的社會危安事件,有歹徒尾隨屋主進到家裡看屋
   除了有搶劫的,也有攻擊屋主受傷的事情發生,所以店長建議我們,若是屋主自住的房子
   一定要跟客戶說明"專約"才是保障生命財產的方式.

10. 沒有專任委託的物件流通有限,只有經紀人員在單打獨鬥,缺乏團隊力量整合,
缺乏友店及同仁配對,一旦通路只要受到限制,就會錯失成交機會。

補充:以商家的立場與我們每天在外頭打拼的從業人員來說,專賣的產品賣起來有價值與成就感
   一般約通常配對與銷售上都會呈現比較不積極的方式,因為努力不見得會有結果
   那公司與業務同仁會花很多心思在上面嗎?其實稍微轉彎個立場就會知道這中間的差別囉!


全文為東森房屋美美團隊 教育訓練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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